2017年已经快接近尾声了,又一批新政策也出台了,今天小编就带领要买房的您来了解一下佛山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佛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佛山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领表。佛山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佛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佛山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在佛山居住社区公示。
4.复核。佛山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佛山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佛山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佛山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佛山经济适用住房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佛山市住房保障办向佛山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佛山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佛山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如果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购房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佛山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佛山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佛山经济适用住房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佛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佛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佛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佛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
佛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佛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佛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佛山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佛山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佛山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经济适用房更是受到不少人的青睐。
佛山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1、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佛山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2、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佛山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3、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佛山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4、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